市商务局切实抓好2012年“两节”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及流通安全工作
日前,市商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年货市场供应,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货源充足,供需两旺,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当前,全市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保持高位运行,特别是元旦、春节的临近,消费进入旺季,雨雪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市场供应等突发事件增多。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和措施。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通知明确,各地要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积极指导流通企业根据居民消费特点和变化情况,扩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商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重点保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及时组织投放,确保供应充足。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住节日销售旺季,围绕年货、食品、餐饮(年夜饭)、服装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等各类促销活动。积极引导流通企业活跃节日气氛,美化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指导超市、百货店等大型零售企业设立年货销售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购买。联合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促销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成品油仓储、销售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各类商业促销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要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加强流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让百姓放心消费。同时,加强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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