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商务局与两家承储企业签订2012年度生猪储备协议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城区猪肉市场的应急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自2012年起,启动实施主城区常年生猪应急储备。此次生猪储备经新闻媒体公告,有意向承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书面提出申请,最终经市商务局按照申报条件,经研究确定两家生猪养殖基地为承储企业,并经市发改委、财政局和海陵区商务局见证,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2012年度主城区生猪储备协议。
2012年,主城区常年共储备生猪6000头(约300吨)。其中:泰州市城西生猪良种繁育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储4000头,泰州市海陵区宏裕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储2000头。储备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协议期间,因市场情况供求需求要动用储备生猪时,承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低于市场的价格,保证24小时内鲜猪肉投放主城区市场。动用期内,两家承储企业必须保证每日有符合要求的120头以上鲜猪肉投放上市,并协调好储备猪的调出、屠宰和供应工作。
协议期内,加强生猪储备监管工作。每季末,承储企业必须将存栏生猪情况书面告知市商务局,同时服从日常储备监管,保证储备生猪数量和质量。考虑到生猪饲养及储备成本因素,补贴标准为120元/头,生猪应急储备期满后,由承储企业提出补贴申请,经市商务局验收核定后,转报市财政予以补贴。协议期内,若承储企业发生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服从日常储备监管等情形,市商务局有权扣减直至取消补贴。
市商务局与承储企业签定了《泰州市主城区生猪储备协议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海陵区商务局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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